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各环节过程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回应考生关切,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并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建议录取名单负责,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及技术小组,依据招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① 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② 制定考试工作方案。
③ 严格复试管理。
④ 确立复试小组成员及其工作基本规范。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学院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技术小组职责
复试前,对复试辅助设备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分数线
(1)学术学位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A线。
市政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A线。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A线。
(2)专业学位类
环境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A线。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A线。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A线。
3、专业拟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招生专业计划分别如下:
学术学位类
招生专业 |
招生方向 |
拟招生 计划数 |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1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
33 |
02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
03土壤修复与固废资源化 |
04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 |
05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
06环境监测技术与装备 |
07环境毒理与健康 |
081403 市政工程 |
01给水处理与安全供水保障技术 |
7 |
02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 |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01建筑设备节能技术 |
5 |
02流体输配与相变储能技术 |
专业学位类
招生专业 |
招生方向 |
拟招生 计划数 |
085701 环境工程 |
01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
104 |
02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
03环境监测分析技术 |
04土壤修复理论与技术 |
05环境规划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
06生态安全评价与修复技术 |
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
01给水处理与安全供水保障技术 |
33 |
02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 |
03面源污染和海绵城市 |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
01节能技术与能源综合利用 |
14 |
02储能技术 |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4、复试人选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见苏州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https://ese.usts.edu.cn/。
5、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共300分,包含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5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5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满分50分)、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满分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
5.1专业能力考核
一志愿复试专业能力考核主要采用线下闭卷笔试方式,科目按《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50分。
各专业(方向)复试笔试科目:
招生专业 |
复试笔试科目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701(专业学位)环境工程 |
任选一门: 水污染控制工程(下) 或 环境规划学 |
081403市政工程 085905(专业学位)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
水质工程学 |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5906(专业学位)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
暖通空调 |
5.2综合素质考核
一志愿复试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满分50分),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满分5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英语水平。主要由英语自我介绍、短句阅读翻译和英语交流三部分。英语交流由复试小组成员采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考核时间不超过5分钟。
6、复试安排
6.1考生报到
一志愿复试考生于3月22日-24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kyz-stu.usts.edu.cn/),在“复试结果查询”中确认提交复试科目。并打印“复试通知书”,凭复试通知书和初试准考证入校报到。
报到时间:3月28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3:00
报到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环境学院二楼报告厅
6.2复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交费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交费等具体要求参见《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详见https://yjsb.usts.edu.cn/info/1048/4201.htm。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复试费。
6.3复试考生会议
时间:3月28日下午3:15
地点:报到后通知
6.4笔试
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课笔试
地点:报到后通知
请自带计算器(带有函数功能)
6.5综合素质考核
时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笔试考试后见学院门厅广告栏
请考生按顺序准时参加。具体分组及面试地点笔试后见环境学院一楼大厅公告栏。
四、调剂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开展调剂录取工作。调剂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五、录取办法
1、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初试科目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
2、拟录取规则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顺批次按排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不予录取情况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5)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监督
联系人: 朱老师 咨询电话:0512-68310280
监督电话:0512-68093060 电子邮箱:epd@mail.usts.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苏州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215009
七、其它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