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会主题:“我不是模犯生” ——诚信考试
二、班会时间:2020年6月5号
参会人员:人文地理1811、1812全体同学
三、班会流程:
(一)同学一起学习学校有关考试的规定:
第一编、基本规定:第五十一条(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者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编、学籍学业:第五十条 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依法予以撤销。
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考试违纪或者作弊者,成绩无效,成绩 记载“违纪”或“作弊”。
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考试违纪或作弊者,成绩无效,成绩记载为“违纪”或“作弊”,该课程必须重修。
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二条(三)考试(含考查) 作弊, 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三)旷考、考试(考查)作弊;该课程应予以重修。(四)补考或缓考不及格。该课程应予以重修。
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下学期初学校组织的补考。考试作弊、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必须重修。
(二)学习国家有关考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中第二十五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规定,本修正案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强调考试注意事项
不管线上还是线下考试,保证诚信考试是第一准则。
1.必须学生本人参加考试,考试环境必须相对封闭,考试过程中尽量避免摄像头中出现其他人员。
2.考试必须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有他人协助。
3.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中途离开监控范围。
4.考试环境要光线充足,背后和侧面不要有强光源,不要有镜子等反射光线的物品。
5.考试过程中必须正面面对摄像头。
6.考试过程中不能用手或者其他物体挡住镜头。
(四)线上考试考前提醒
1.检查网络情况,在网络环境良好的情况下参与考试。
2.注意考试时间,不要错过提交时间。
3.选择一个良好的线上考试环境,避免考试时受外界因素影响。
4.自觉遵守线上考试规则,无论网上考试是否有监考,都要杜绝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