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的通知》(苏党基金会〔2025〕1号)要求,结合我校2025年“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经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现将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曹倩怡、周家逸、许敏、吴婉君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
联系地点:环境学院A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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