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高晓茹等三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高晓茹,女,2005年7月出生,汉族,群众,辽宁沈阳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23级本科生,学号23200140209,住2组团A号楼502。
王语馨,女,2005年4月出生,汉族,群众,湖南衡阳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4级本科生,学号23200140113,住2组团C号楼411。
丁华康,男,2001年10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江苏无锡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24级研究生,学号2413021006,住7组团D号楼407。
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期间,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高晓茹等三位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高晓茹等三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