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姚卓柱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姚卓柱,男,2003年12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甘肃灵台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2级本科生,学号22200130125,住西区梅湾里4组团c号楼116室。
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期间,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姚卓柱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姚卓柱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