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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6   点击数: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以及《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查方式,确保录取考生的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各环节过程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注重全面衡量,确保择优录取。

(四)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

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制定考试工作方案。

严格复试管理。

确立复试小组成员及其工作基本规范。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学院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技术小组职责

复试前,对复试辅助设备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做好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复试平台使用和流程指导工作,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主平台和备用平台。主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采用腾讯会议。参加远程复试考核前,考生应根据 《苏州科技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确保相关软硬件符合远程复试条件,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网络考核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畅通。

2、复试分数线

1)学术学位类

环境科学: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环境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市政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2)专业学位类

环境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市政工程:总分≥326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人工环境工程: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3、专业拟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招生专业计划分别如下:


学术学位类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拟招生

计划数

083001

环境科学

01环境规划、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8

02环境健康与风险评价

03生态安全评价与修复

083002

环境工程

01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24

02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03环境监测分析技术

04土壤修复理论与技术

081403

市政工程

01给水处理与安全供水保障技术

10

02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1建筑设备节能技术

4

02流体输配与相变储能技术

专业学位类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拟招生

计划数

085701

环境工程

01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104

02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03环境监测分析技术

04土壤修复理论与技术

05环境规划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06生态安全评价与修复技术

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01给水处理与安全供水保障技术

33

02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

03面源污染和海绵城市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1节能技术与能源综合利用

16

02储能技术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4、复试人选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调剂基本要求按《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1)第一志愿复试人选。

第一志愿到达学院公布的上线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请见环境学院官网 https://ese.usts.edu.cn/

2)调剂复试人选。

第一志愿复试后公布调剂招生计划人数。调剂要求按学校《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我院接收调剂相关信息请关注学院官方网站https://ese.usts.edu.cn/后续通知。

5、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共200分,包含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满分50分)、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满分2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

5.1 第一志愿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考核:主要采用线下闭卷笔试方式,科目按《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各专业(方向)复试笔试科目:

招生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083001环境科学

01(全日制)环境规划、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02(全日制)环境健康与风险评价

03(全日制)生态安全评价与修复

环境规划学

083002环境工程

01(全日制)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02(全日制)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03(全日制)环境监测分析技术

04(全日制)土壤修复理论与技术  

0102方向:水污染控制工程(下)     

03方向:环境监测

04方向:土壤污染与修复

081403市政工程

01(全日制)给水处理与安全供水保障技术

02(全日制)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

水质工程学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1(全日制)建筑设备节能技术

02(全日制)流体输配与相变储能技术

暖通空调

085701(专业学位)环境工程

01(全日制)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02(全日制)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03(全日制)环境监测分析技术

04(全日制)土壤修复理论与技术

05(全日制)环境规划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06(全日制)生态安全评价与修复技术

0102方向:水污染控制工程(下)

03方向:环境监测

04方向:土壤污染与修复

0506方向:环境规划学

085905(专业学位)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01(全日制)给水处理与安全供水保障技术

02(全日制)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

03(全日制)面源污染和海绵城市

水质工程学

085906(专业学位)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1(全日制)节能技术与能源综合利用

02(全日制)储能技术

暖通空调


2)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考核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满分50分),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满分2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能力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听力采取线下笔试方式(满分20分,考试时长30min);口语部分(满分10分),主要由复试小组成员采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考核时间不超过5分钟。

5.2  调剂复试内容

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均采用线上考核方式。

1)专业能力考核100分)采用随机发送专业试题的方式,题型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答题时间8分钟左右。

2综合素质考核70分)的内容、流程和评分标准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分):分为在线答题+口语交流两部分,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答题时间5分钟左右

6、复试安排

6.1第一志愿考生

1)考生报到

时间:33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3:00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环境学院二楼报告厅

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

考生资格审查、交费、提交材料等,具体要求参见《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2)复试考生会议

时间:330日下午3:15

地点:报到后通知

3)笔试

时间:331日上午900930英语听力笔试

331日上午9351135专业课笔试

地点:报到后通知

请自带计算器(带有函数功能)

4)综合素质考核

时间:41日上午830开始英语口语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笔试考试后见学院门厅广告栏

请考生按顺序准时参加。具体分组及面试地点笔试后见环境学院一楼大厅公告栏。

6.2调剂考生

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使用腾讯会议。调剂考生平台模拟复试及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拟安排在202347~202348日,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https://ese.usts.edu.cn/后续通知。

7、资格审核(与学校办法一致)

我院要求的资格审核材料具体提交要求请见《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详见https://yjsb.usts.edu.cn/info/1048/3598.htm

资格审查材料(以复试专业代码-ZGSCCL-考生编号-姓名命名);

复试情况表(以复试专业代码-FSQKB-考生编号-姓名命名);

面试材料(个人自述、大学期间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以复试专业代码-MSCL-考生编号-姓名命名)5份;

个人简历(内容控制在一页A4纸范围内,PDF版本,以复试专业代码-GRJL-考生编号-姓名命名)5份。

调剂考生在471200上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拟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由我院将再次查验并留存原件或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70分)。

2)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2×40%。

2、拟录取规则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顺批次按排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不予录取情况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5分。

5)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

6)未按要求确认待录取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8)学校认定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公示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审批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

联系人:  朱老师     咨询电话:051268310280  

监督电话:051268093060      电子邮箱:epd@mail.usts.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

苏州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215009

、其它

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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